2月6日,记者了解到,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防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针对当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提出“八条”防范措施,确保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造成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安全工程及廉洁工程。
自2019年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开展以来,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但与群众期望、预期目标还有差距。八条措施从项目申报、资金申请、资金使用、宣传动员、设计方案、工程招标、改造内容、竣工验收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防范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措施。
《措施》文件强调,严禁虚报谎报项目主要指标数据,已纳入往年中央补助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虚列投资规模、随意压缩改造内容,防止出现报大建小套取资金现象。
《措施》文件要求,要认真开展前期宣传动员,积极发动居民参与改造,防止把民生工程改成民怨工程。要对小区现状充分调查摸底,因地制宜,“一小区,一方案”,防止设计方案频繁变更。
《措施》文件还对各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强调县级住建部门要对照八条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抓紧实施整改,及时向社会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及信箱;市级主管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督促问题整改。
湖北省住建厅方面同时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来源:湖北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