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了解到,武汉市华明达蜂业有限公司因涉嫌偷税被罚款0.1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显示,该案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前,曾有人实名举报该公司存在偷税、虚假申报、假报出口等违法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税收违法检举案件检查情况书面告知书》的查处结果一栏中写道:“我局已在规定时间内对该公司完成立案检查,查补入库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同时,核定该公司亏损额,并处以罚款。”
据了解,武汉市华明达蜂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6日,注册资本2800万人民币。该公司的蜂蜜业务曾是“武汉农业走出去”的一个生动案例,该公司法人代表黄潮也曾被称为武汉市新洲区“新农人”代表。(记者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