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武汉市民吴先生与华为湖北终端业务部武汉办事处张经理、杨律师及李运营代表前往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湾市场监管所赠送一面锦旗,对该所认真高效处理投诉表示感谢。
据悉,2022年11月25日,张家湾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白沙天街信创天耀通讯设备经营部未经华为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华为公司标识在电商平台、店铺进行宣传。
张家湾市场监管所接到举报后,立即派人与举报人吴先生进行联系,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侵权事实进行了调查。
张家湾所工作人员根据举报人吴先生提供的线索进行了网上查询,发现举报反映情况属实。2022年12月6日,在举报人吴先生提供相关资料后,执法人员前往白沙天街A馆1楼信创天耀通讯设备经营部店进行现场检查。
该店法定代表人及店长均不在店里,只有副店长严某在店值班。执法人员检查了该店营业执照,并询问该店违规使用华为标识情况。严某表示对此事不知情,随即提供了该店负责人张经理的联系方式,执法人员要求张经理到所里配合调查。
张经理表示自己现在患新冠阳性不能出门,并且该店有华为手机授权书。执法人员添加张经理微信后,要求其提供华为手机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2022年12月9日,张经理提供了华为手机授权书,执法人员认真检查后发现,该授权证书授权的对象是湖北省广通联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与该店的名称不一致。
针对执法人员的质疑,张经理解释称自己店与湖北省广通联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店是合作关系,自己店是代发货点。但这种说法显然不符合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要求下架网店的所有华为标识。
张经理表示现在该店工负责网店的工作人员正在居家隔离,无法操作,待身体病情好转后会立刻执行,并与华为公司联系,尽快争取到华为的授权。执法人员考虑到疫情防控影响,给予该店7天整改时间,让其与华为公司联系,若仍没有取得授权,就要立即下架华为标识。
2022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了解情况,张经理表示暂时没有取得华为授权。执法人员对该店现场下达行政意见指导书,要求该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7日内下架网店的所有华为标识,包括名称、图案、英文字母等,该店表示会立即执行。
执法人员事后在“京东到家”电商平台上检查该网店时,发现该店已关闭。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湾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所将始终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立足工作职能,扎实做好举报投诉处置工作,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来源:洪山区市场监管局、记者胡毅、通讯员何江恩)